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用户通过提示词选择、调整和反复生成形成的案涉图片体现了自然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可构成作品;被告转载构成侵权。
60-second file / 60 秒案卷
先把案件骨架讲清楚
永久案情与每日更新分开;一条新报道不会重写整份案卷。
当前为“已裁决”;主要程序处于裁判。
它是中国首批正面承认特定 AI 辅助生成图片受著作权保护的公开判决。
Case background / 案情背景
谁做了什么,争议如何进入法律程序
原告李某通过选择、调整提示词并反复生成,取得案涉 AI 文生图图片;被告刘某随后转载该图片。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23)京0491民初11279号中审查这种生成过程是否体现自然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以及未经许可转载是否侵权。
接受用户提示词并生成图片的 AI 文生图工具
刘某转载李某经提示词选择、调整和反复生成所得的案涉图片。
李某主张其对案涉图片享有著作权,未经许可转载侵害其权利。
李某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著作权民事诉讼;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作出一审判决。
- 裁判结论 Claim 已确认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案涉图片体现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并构成美术作品,同时指出 AI 模型不能成为作者。
- 程序事实 Claim 已确认
(2023)京0491民初11279号 是本站记录的正式程序编号,程序由 北京互联网法院 处理。
- 程序事实 Claim 已确认
2023-11-27,案卷记录“法院认定案涉 AI 辅助生成图片构成作品”这一程序节点;该日期与事件由所引直接材料支持。
Questions presented / 核心争议
问题、立场与法院回答分开
“尚未回答”不是遗漏:它说明公开裁判尚未解决该问题。
提示词与生成过程中的人类创作投入
用户选择、调整提示词并反复生成的过程,是否足以使最终图片体现自然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本案没有把“AI 生成”本身当作作品成立或不成立的捷径,而是具体考察用户对表达形成所作的选择和调整。
以其提示词选择、调整及反复生成过程为基础,主张案涉图片体现其个人智力投入。
- 裁判结论 Claim 已确认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案涉图片体现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并构成美术作品,同时指出 AI 模型不能成为作者。
现有底库未记录刘某就原告生成过程和独创性提出的具体答辩,不据此补写其立场。
公开材料未见可挂接的立场 Claim;本站不据此补写当事方观点。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案涉生成过程体现了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最终图片可以构成美术作品。
- 裁判结论 Claim 已确认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案涉图片体现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并构成美术作品,同时指出 AI 模型不能成为作者。
AI 模型能否成为作者
生成图片的 AI 模型本身能否成为中国著作权法上的作者?
作品保护与作者身份必须分开判断:即使输出可受保护,也不意味着生成工具取得作者资格。
作者资格属于自然人;模型是生成图片的工具,而不是享有作者身份的主体。
- 裁判结论 Claim 已确认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案涉图片体现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并构成美术作品,同时指出 AI 模型不能成为作者。
现有底库未记录任何当事方主张由 AI 模型取得作者身份。
公开材料未见可挂接的立场 Claim;本站不据此补写当事方观点。
法院明确 AI 模型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上的作者,并将可归责的创作投入定位于自然人用户。
- 裁判结论 Claim 已确认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案涉图片体现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并构成美术作品,同时指出 AI 模型不能成为作者。
转载生成图片是否侵权
在案涉图片构成作品的前提下,刘某转载该图是否构成侵权?
侵权判断建立在法院先确认图片受保护的基础上,针对的是案内具体转载行为。
主张刘某未经许可转载其享有著作权的图片。
- 裁判结论 Claim 已确认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案涉图片体现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并构成美术作品,同时指出 AI 模型不能成为作者。
现有底库未记录刘某对转载行为或授权状态的具体答辩。
公开材料未见可挂接的立场 Claim;本站不据此补写当事方观点。
法院认定被告转载案涉图片构成著作权侵权。
- 裁判结论 Claim 已确认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案涉图片体现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并构成美术作品,同时指出 AI 模型不能成为作者。
Decision desk / 裁决与理由
结果不等于无限外推
裁决只按官方文书或法院发布材料记录;上诉与适用范围单独标注。
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定案涉 AI 辅助生成图片构成美术作品,并认定刘某转载构成侵权。
- 用户对提示词的选择、调整和反复生成体现了可归于自然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 AI 模型不能成为中国著作权法上的作者。
- 在案涉图片受保护的前提下,被告的转载行为构成侵权。
- 法院以案内具体生成流程中的人类选择和控制为判断中心,而不是仅凭图片由 AI 工具生成作结论。
- 作者资格与工具使用相区分:保护最终表达不等于赋予模型法律主体或作者地位。
现有底库确认法院判定转载侵权,但未记录赔偿数额或其他具体救济内容,因此本摘要不补写。
结论针对李某在本案中展示的提示词选择、调整和反复生成过程,不表示所有 AI 生成图片当然构成作品。
Research views / 学界怎么看
给争议提供框架,不制造“共识”
论文可关联多个案件,但全站只存一份;其存在不改变案件程序状态。
提示词与生成过程中的人类创作投入
作者与机器
Authors and Machines
以作品构思和执行为两项支柱分析机器辅助创作,主张关键问题不是机器能否成为作者,而是设计者或使用者的人类贡献是否足以构成作者身份。
AI 模型能否成为作者
作者与机器
Authors and Machines
以作品构思和执行为两项支柱分析机器辅助创作,主张关键问题不是机器能否成为作者,而是设计者或使用者的人类贡献是否足以构成作者身份。
生成式 AI 遇上版权法
Generative AI Meets Copyright
概述生成式 AI 训练与输出引发的版权诉讼路径,强调合理使用是逐案判断,正在进行的案件会同时影响开发者、部署者和普通使用者。
转载生成图片是否侵权
作者与机器
Authors and Machines
以作品构思和执行为两项支柱分析机器辅助创作,主张关键问题不是机器能否成为作者,而是设计者或使用者的人类贡献是否足以构成作者身份。
生成式 AI 遇上版权法
Generative AI Meets Copyright
概述生成式 AI 训练与输出引发的版权诉讼路径,强调合理使用是逐案判断,正在进行的案件会同时影响开发者、部署者和普通使用者。
News & analysis / 新闻与专业观察
报道事实与作者判断分别看
付费材料只保存公开元数据、本站短摘要和深链,不抓取或托管全文。
AI 造成知识产权损害时,责任如何分配
AI Liability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Harms
文章分别分析未经许可训练、近似输出、版权管理信息、商标和形象商业利用,强调开发者、部署者与用户的责任不能用一个统一答案概括。
为何关联: 用于比较生成式 AI 供应链中训练复制、近似输出、元数据去除、商标和公开权的不同责任入口。 本次规则匹配仅使用本争点文本及其引用主张,命中 2 个确定性争点词。
查看来源登记 ↓AI 造成知识产权损害时,责任如何分配
AI Liability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Harms
文章分别分析未经许可训练、近似输出、版权管理信息、商标和形象商业利用,强调开发者、部署者与用户的责任不能用一个统一答案概括。
为何关联: 用于比较生成式 AI 供应链中训练复制、近似输出、元数据去除、商标和公开权的不同责任入口。 本次规则匹配仅使用本争点文本及其引用主张,命中 2 个确定性争点词。
查看来源登记 ↓Professional file / 专业档案
程序与裁决效力
普通中国民事案例统一显示为“说服性”;指导性案例另作制度标签,不翻译为英美法上的 binding precedent。
Li v. Liu — AI-generated image copyright case
- 正式编号
- (2023)京0491民初11279号
- 法院 / 机构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程序类型
- civil-litigation
- 裁决效力
- 说服性
- 程序锚点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Case timeline / 程序时间线
只放直接案件材料
-
法院认定案涉 AI 辅助生成图片构成作品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案涉图片体现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并构成美术作品,同时指出 AI 模型不能成为作者。
Claim ledger / 证据主张账本
事实、指控与结论分开写
每条主张保留材料 ID;投诉状不会被升级为事实认定。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案涉图片体现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并构成美术作品,同时指出 AI 模型不能成为作者。
(2023)京0491民初11279号 是本站记录的正式程序编号,程序由 北京互联网法院 处理。
2023-11-27,案卷记录“法院认定案涉 AI 辅助生成图片构成作品”这一程序节点;该日期与事件由所引直接材料支持。
Source register / 来源登记
来源属性比一个裸分数更重要
生成式 AI 遇上版权法 ↗
Generative AI Meets Copyright
二手 · 独立 · 2023年7月14日
关联争点:AI 模型能否成为作者、转载生成图片是否侵权
AI 造成知识产权损害时,责任如何分配 ↗
AI Liability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Harms
二手 · 独立 · 2024年9月23日
关联争点:AI 模型能否成为作者、转载生成图片是否侵权
Related files
同议题案卷
《纽约时报》诉微软与 OpenAI 案
The New York Times Company v. Microsoft Corporation et al.
《纽约时报》主张其新闻作品被用于训练大模型,并称相关产品可生成与文章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内容。被告否认侵权,案件持续审理。
巴茨等诉 Anthropic 案
Bartz et al. v. Anthropic PBC
作家就 Anthropic 获取书籍、建立中央资料库并训练 Claude 提起集体诉讼。法院区分了模型训练用途与获取盗版副本的行为;双方和解已获初步批准,但截至 2026 年 7 月仍待最终批准命令。
卡德里等诉 Meta 案
Kadrey et al. v. Meta Platforms, Inc.
作家指控 Meta 使用含有其作品的数据训练 Llama。地区法院在 2025 年就当时记录向 Meta 作出部分简易判决,但强调训练合理使用高度依赖具体市场证据。案件仍有其他请求和程序在推进。
Correction desk / 纠错台
发现案号、日期、状态或出处有误?
请指出具体句子并尽量附上可核验链接。提交只用于纠错,不会公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