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裁决 专利 高关注 91/100

Permanent case file / 永久案卷

欧洲专利局 DABUS 发明人上诉

Designation of inventor/DABUS, J 8/20 and J 9/20

欧洲专利局法律上诉委员会驳回两项将 DABUS 列为发明人的申请上诉,要求指定具有法律人格的自然人。

60-second file / 60 秒案卷

先把案件骨架讲清楚

永久案情与每日更新分开;一条新报道不会重写整份案卷。

01 / 发生了什么

欧洲专利局法律上诉委员会驳回两项将 DABUS 列为发明人的申请上诉,要求指定具有法律人格的自然人。

02 / 现在到哪一步

当前为“已裁决”;主要程序处于裁判

03 / 为什么重要

它确定了欧洲专利申请中 AI 系统不能被列为发明人的行政上诉标准。

Case background / 案情背景

谁做了什么,争议如何进入法律程序

欧洲专利局收到两项把 DABUS 指定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法律上诉委员会分别以 J 8/20 和 J 9/20 审理,并在 2021 年维持拒绝,要求申请指定具有法律能力的自然人;两项平行程序相关但保持独立编号。

案涉 AI / 行为

DABUS

被挑战的行为

欧洲专利局拒绝接受把 AI 系统列为发明人的两项欧洲专利申请。

主张的损害

申请人主张 DABUS 应以实际产生发明的主体身份被指定;专利局认为 EPC 制度要求自然人发明人。

程序起点

两项申请始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法律上诉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分别决定 J 8/20 与 J 9/20。

可追溯背景节点
  1. 裁判结论 Claim 已确认

    欧洲专利局法律上诉委员会维持拒绝: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具有法律能力的自然人。

  2. 程序事实 Claim 已确认

    J 9/20 是与 J 8/20 平行、但具有独立编号的上诉决定;委员会同样维持发明人须为自然人的要求。

  3. 程序事实 Claim 已确认

    J 8/20 是本站记录的正式程序编号,程序由 European Patent Office Legal Board of Appeal 处理。

Questions presented / 核心争议

问题、立场与法院回答分开

“尚未回答”不是遗漏:它说明公开裁判尚未解决该问题。

01
专利 已有回答

EPC 发明人指定是否允许 AI

EPC 第 81 条和实施细则第 19 条是否允许申请把没有法律人格的 AI 系统指定为发明人?

发明人指定不仅记录技术来源,也连接姓名、法律能力和权利来源等制度功能。

申请人

主张 DABUS 是实际发明主体,应如实列名。

立场证据链

公开材料未见可挂接的立场 Claim;本站不据此补写当事方观点。

欧洲专利局

认为 EPC 发明人指定要求自然人及相应法律能力,获上诉委员会维持。

立场证据链
  1. 裁判结论 Claim 已确认

    欧洲专利局法律上诉委员会维持拒绝: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具有法律能力的自然人。

法院 / 机构是否回答

法律上诉委员会维持拒绝,认定申请必须指定具有法律能力的自然人。

法院处理相关 Claim
  1. 裁判结论 Claim 已确认

    欧洲专利局法律上诉委员会维持拒绝: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具有法律能力的自然人。

03
专利 已有回答

J 8/20 与 J 9/20 的独立性

两项 DABUS 申请应如何在共同法律理由下关联,而不把两个程序错误合并?

两案在同日决定且法律问题一致,但具有独立申请、案号和 ECLI。

申请人

分别就两项申请提出上诉。

立场证据链

公开材料未见可挂接的立场 Claim;本站不据此补写当事方观点。

程序记录

共同法律结论不改变两项上诉和两个 ECLI 的独立记录。

立场证据链

公开材料未见可挂接的立场 Claim;本站不据此补写当事方观点。

法院 / 机构是否回答

法律上诉委员会分别驳回 J 8/20 与 J 9/20,两项决定各自维持对应申请的拒绝。

法院处理相关 Claim
  1. 裁判结论 Claim 已确认

    欧洲专利局法律上诉委员会维持拒绝: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具有法律能力的自然人。

  2. 程序事实 Claim 已确认

    J 9/20 是与 J 8/20 平行、但具有独立编号的上诉决定;委员会同样维持发明人须为自然人的要求。

Decision desk / 裁决与理由

结果不等于无限外推

裁决只按官方文书或法院发布材料记录;上诉与适用范围单独标注。

说服性

欧洲专利局法律上诉委员会分别驳回 J 8/20 与 J 9/20,维持两项把 DABUS 列为发明人的申请被拒。

核心认定
  • 欧洲专利申请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具有法律能力的自然人。
  • DABUS 不能满足 EPC 第 81 条及实施细则第 19 条的发明人指定要求。
  • J 8/20 与 J 9/20 是分别决定的平行程序。
主要理由
  • EPC 的发明人制度把身份指定与可由法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程序功能连接。
  • 不具法律人格的机器不能承担该制度中的发明人地位。
救济

驳回两项上诉并维持对应专利申请的拒绝;未命令欧洲专利局接受 DABUS 为发明人。

范围与限制

决定处理欧洲专利申请的发明人指定,不解决自然人借助 AI 发明时如何认定其贡献。

上诉状态:两项法律上诉委员会程序均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结束;现有案卷未列进一步复审程序。

Research views / 学界怎么看

给争议提供框架,不制造“共识”

论文可关联多个案件,但全站只存一份;其存在不改变案件程序状态。

关联争议

EPC 发明人指定是否允许 AI

学术评论 / 报告 较支持 关联度 95%

我思,故我发明

I Think, Therefore I Invent: Creative Computers and the Future of Patent Law

Ryan Abbott · 2016年9月28日 · Boston College Law Review 57(4): 1079–1126

主张在机器实际完成发明构思时承认非人类发明人可能更符合创新激励,并讨论所有权、劳动替代和创造性判断标准随之产生的问题。

法理背景代表支持承认机器发明人资格的一种学术立场,用于与法院坚持自然人发明人的理由对照。 本次规则匹配仅使用本争点文本及其引用主张,命中 3 个确定性争点词;AI 作用分面只用于候选召回。
关联争议

法律人格与发明人权利

学术评论 / 报告 较支持 关联度 95%

我思,故我发明

I Think, Therefore I Invent: Creative Computers and the Future of Patent Law

Ryan Abbott · 2016年9月28日 · Boston College Law Review 57(4): 1079–1126

主张在机器实际完成发明构思时承认非人类发明人可能更符合创新激励,并讨论所有权、劳动替代和创造性判断标准随之产生的问题。

法理背景代表支持承认机器发明人资格的一种学术立场,用于与法院坚持自然人发明人的理由对照。 本次规则匹配仅使用本争点文本及其引用主张,命中 3 个确定性争点词;AI 作用分面只用于候选召回。
关联争议

J 8/20 与 J 9/20 的独立性

学术评论 / 报告 较支持 关联度 95%

我思,故我发明

I Think, Therefore I Invent: Creative Computers and the Future of Patent Law

Ryan Abbott · 2016年9月28日 · Boston College Law Review 57(4): 1079–1126

主张在机器实际完成发明构思时承认非人类发明人可能更符合创新激励,并讨论所有权、劳动替代和创造性判断标准随之产生的问题。

法理背景代表支持承认机器发明人资格的一种学术立场,用于与法院坚持自然人发明人的理由对照。 本次规则匹配仅使用本争点文本及其引用主张,命中 3 个确定性争点词;AI 作用分面只用于候选召回。

News & analysis / 新闻与专业观察

报道事实与作者判断分别看

付费材料只保存公开元数据、本站短摘要和深链,不抓取或托管全文。

专业评论
EPC 发明人指定是否允许 AI描述性

DABUS 再次被欧洲专利体系拒绝

DABUS AI Again Denied European Patent

文章结合欧洲专利局新决定和 J 8/20,解释自然人发明人要求、权利来源声明以及 DABUS 申请中相互矛盾的发明人陈述。

为何关联: 为 DABUS 和其他 AI 发明人案件提供欧洲专利制度的专业观察与程序背景。 本次规则匹配仅使用本争点文本及其引用主张,命中 4 个确定性争点词。

查看来源登记 ↓
信源 A
专业评论
法律人格与发明人权利描述性

DABUS 再次被欧洲专利体系拒绝

DABUS AI Again Denied European Patent

文章结合欧洲专利局新决定和 J 8/20,解释自然人发明人要求、权利来源声明以及 DABUS 申请中相互矛盾的发明人陈述。

为何关联: 为 DABUS 和其他 AI 发明人案件提供欧洲专利制度的专业观察与程序背景。 本次规则匹配仅使用本争点文本及其引用主张,命中 4 个确定性争点词。

查看来源登记 ↓
信源 A
专业评论
J 8/20 与 J 9/20 的独立性描述性

DABUS 再次被欧洲专利体系拒绝

DABUS AI Again Denied European Patent

文章结合欧洲专利局新决定和 J 8/20,解释自然人发明人要求、权利来源声明以及 DABUS 申请中相互矛盾的发明人陈述。

为何关联: 为 DABUS 和其他 AI 发明人案件提供欧洲专利制度的专业观察与程序背景。 本次规则匹配仅使用本争点文本及其引用主张,命中 5 个确定性争点词。

查看来源登记 ↓
信源 A

Professional file / 专业档案

程序与裁决效力

普通中国民事案例统一显示为“说服性”;指导性案例另作制度标签,不翻译为英美法上的 binding precedent。

裁判 已裁决

Designation of inventor/DABUS, J 8/20 and J 9/20

正式编号
J 8/20
法院 / 机构
European Patent Office Legal Board of Appeal
程序类型
patent-appeal
裁决效力
说服性
程序锚点日期
2018年10月17日

打开正式程序来源 ↗

裁判 已裁决

Designation of inventor/DABUS II, J 9/20

正式编号
J 9/20
法院 / 机构
European Patent Office Legal Board of Appeal
程序类型
patent-appeal
裁决效力
说服性
程序锚点日期
2018年10月17日

打开正式程序来源 ↗

Case timeline / 程序时间线

只放直接案件材料

  1. 法律上诉委员会驳回两项上诉

    欧洲专利局法律上诉委员会维持拒绝: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具有法律能力的自然人。

    官方文书 信源 A
    Designation of inventor/DABUS — J 8/20 ↗
    一手材料 · 独立
    查看来源登记 ↓
    官方文书 信源 A
    Designation of inventor/DABUS II — J 9/20 ↗
    一手材料 · 独立
    查看来源登记 ↓

Claim ledger / 证据主张账本

事实、指控与结论分开写

每条主张保留材料 ID;投诉状不会被升级为事实认定。

裁判结论已确认截至 2021年12月21日

欧洲专利局法律上诉委员会维持拒绝: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具有法律能力的自然人。

程序事实已确认截至 2021年12月21日

J 9/20 是与 J 8/20 平行、但具有独立编号的上诉决定;委员会同样维持发明人须为自然人的要求。

Source register / 来源登记

来源属性比一个裸分数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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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争点背景

我思,故我发明 ↗

I Think, Therefore I Invent: Creative Computers and the Future of Patent Law

二手 · 独立 · 2016年9月28日

关联争点:EPC 发明人指定是否允许 AI、法律人格与发明人权利、J 8/20 与 J 9/20 的独立性

A 学术机构 · 二手

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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